2023年1至3月,连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进“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现将2023年1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发布如下:
刑事检察监督各项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向好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审查逮捕147人,批准逮捕27人;不批准逮捕111人,同比上升88.14%,不捕率为80.43%。审查起诉129人,决定起诉68人,同比下降16.05%;决定不起诉13人,同比上升71.43%,不诉率为16.05%;附条件不起诉2人。
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03,同比下降0.06。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为60%,同比上升38.95%。诉前羁押率为19.75%,同比下降8.3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6人,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3.83%,同比上升5.19%。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审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3人,占提出量刑建议的100%,同比上升18.52%,法院采纳60人,采纳率为95.24%。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1件、撤案监督2件,同比监督立案下降66.67%。监督后公安机关全部立案或撤案,监督立案率和监督撤案率均为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纠正类检察建议2份,同比上升300%;采纳纠正意见4份,采纳率为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1件,同比上升333.33%;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4人,同比上升224.14%;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7件,同比下降3.57%。
民事检察办案规模扩大,监督效果提升
一、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1件,同比持平。
二、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10件,同比上升100%。办结案件10件。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共受理案件19件,同比上升11.76%。办结案件2件。
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深化,监督质效平稳
一、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情况
受理案件110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涵盖案件110件),采纳2份。
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量提升,履职更为精准
一、立案情况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同比下降50%。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6件,同比下降46.67%;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件,同比下降75%。
二、诉前程序情况
开展诉前程序16件,同比下降46.67%。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或磋商函0件,同比下降100%;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3件,同比下降25%。
三、起诉情况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未成年人检察不捕不诉持续发力,司法保护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
批准逮捕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不批准逮捕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同比上升60%。
二、审查起诉情况
决定起诉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下降70%。决定不起诉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
附条件不起诉2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结数的40%,同比上升100%。
三、有关特殊制度的开展情况
开展社会调查213人,同比上升23.12%,社会调查适用率为1420%。受理2件涉及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公益诉讼线索,立案2件。
控告申诉工作稳步上升,司法救助效果明显
接收群众来信来访20件,同比上升5.26%。“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答复率”均为百分百。检察长接访15件。
开展司法救助3件4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救助件数同比上升200%。
专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察履职助力平安连州建设
一、洗钱犯罪相关案件办理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洗钱犯罪相关案件嫌疑人11人,批准逮捕0人,不批准逮捕11人;受理审查起诉洗钱犯罪相关案件嫌疑人8人,决定起诉7人,决定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二、网络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不批准逮捕1人,同比下降83.33%;决定起诉4人,同比上升33.33%。三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开展听证案件52件,同比上升26.83%,开展的案件中多数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初步意见的占100%。
常态化开展检委会工作,强化检委会作用
实行例会制,对检委会上会议题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强化检委会的指导、决策和监督作用。召开检委会3次,审议议题5项,其中议案2项,议事0项。组织检委会集体学习3次,学习主题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