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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机关“廉泉光影”摄影展征稿事
时间:2013-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东省检察机关“廉泉光影”摄影展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活跃廉洁文化,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的“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彰显“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取向,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将以第九届连州国际摄影年展为平台,举办以“廉泉光影”为主题的摄影展,唱响共建廉洁和谐社会的主旋律,请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主题作品创作和投稿。

一、展览内容

紧贴“廉泉光影”主题,以“倡廉洁、聚民心、促和谐”为目标,用镜头语言展现人与人之间诚信友爱、廉洁和谐,人与大自然之间天人合一、和谐相处的感人场景;表现有特殊象征意义或深刻寓意的美好事物;展示检察干警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精彩瞬间等。

二、征稿时间:

自2013年5月25日起至2013年9月20日。

三、作品评选时间:

2013年9月25-30日评出获奖作品。

四、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采用传统胶片、数码相机拍摄的彩色、黑白照片均可,每名参赛者投稿不超过5幅(组),组照不超过5张。投送稿件原则为提交电子数据文件,把电子数据文件刻录光盘或存入U盘(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单位和通讯方式)寄送至指定的征稿单位。

摄影展作品标签

作品题目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

 

作者职务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为保证作品质量,上交的照片要求:如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交送相机图片的光盘作为原始电子文件;用传统胶片相机拍摄的胶片,需电分为30兆大小的TIFF格式电子文件,凡经后期处理的数码照片必须注明。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创作,严禁剽窃、复制或抄袭(时间、地点不限)。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负责,与筹委会无关。

3、投稿的作品不退稿,一旦入选,主办方有权制作展览宣传、印刷和出版影集,作品入选影集的作者获赠一册影集,不另付稿费。

五、奖项设置:

在来稿中初评500幅入选作品,由专业评委评出200幅获奖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名)、三等奖6名(奖金3000元/名),190名优秀奖(奖金200元/名),所有获奖作品将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六、本次摄影展评委会由广东省检察院领导一人,《人民日报》摄影部主任、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李舸,《中国摄影》杂志副主编李波,广东摄影家协会副主席郭小宁,连州国际摄影年展艺术总监段煜婷组成,广东省检察机关“廉泉光影”摄影展组委会保留对此次摄影展的最终解释权。

七、投稿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主办: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承办: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协办: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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