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海燕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连人常〔2025〕5号
市检察院,市政府各办、局,市监委,市法院,各乡镇人大、政府:
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通过:
任命刘海燕为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黄振鹏的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连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