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连州市检察院开始探索实施“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在办理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过程中,督促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当事人认罪认罚,进行异地复绿、修复生态,以异地补植复绿方式开展替代性生态修复实践探索。同时,联合连州市林业局、大路边镇人民政府,在大路边镇东大村委会东村江村建立了清远地区首个异地修复生态造林示范点,该示范点的种植面积已由最初的200亩拓展到了目前的400多亩。
为进一步服务好绿美连州建设,2023年5月,连州市检察院制定了《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服务绿美连州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将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加强涉生态环境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推动生态领域综合治理等多个方面持续发力,以生态检察助力绿美连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