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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检察:持续发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时间:2023-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扩大人民司法参与、促进司法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2023年以来,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依法规范运行,切实在检察履职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主动邀请参与公开听证和公开审查

积极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注重在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的公开听证和公开审查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人民监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和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发表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和研究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相关意见。


主动邀请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在检察履职中,通过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检察人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评查制度,明确评查标准、程序和具体工作要求。人民监督员按照评查的标准和要求,对案件的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就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有效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


主动邀请参与检察建议制发

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过程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基本案情、检察建议制发的背景和必要性等。人民监督员在查阅相关案件资料和听取承办检察官的情况介绍以后,结合自身经验和知识,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有助于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下一步,连州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拓宽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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