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外墙修缮
项目的遴选公告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
(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三)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五)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文件中需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二、资料提交信息
(一)资格证明材料
1.资格承诺函
2.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复印件
5.专职安全员相关资料复印件
6.信用记录查询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二)资料要求:提交密封的(一正二副)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需求响应文件,应包含详细施工技术方案、提供1个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双方盖章等)、报价下浮率、工期、质保期和付款方式等内容(格式自拟)。
(三)递交方式方式:现场递交
(四)递交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五)递交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连江大道9号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402办公室
联系人:钟杰 联系电话:13926618976
三、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外墙修缮项目。(详见施工图纸、预算书,图纸及预算书请与联系人联系领取)
(二)预算价格(最终预算以财政审核造价为准):1375406.13元
(三)工期:180日历日;质保期:2年;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四)施工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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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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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优: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编制思路清晰、层次清楚的;
中: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较完整,编制思路较清晰、层次较清楚的;
一般: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够全面,编制思路不够清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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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 |
优:对项目的施工方案安排合理,技术措施合理、科学与可行的;
中:对项目的施工方案安排较合理,技术措施较合理的;
一般:对项目的施工方案安排不够全面,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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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 |
优:各项管理体系完善、措施落实得好的;
中:各项管理体系较完善、措施落实得较好的;
一般:各项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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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 |
优:工程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的;
中: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较合理可行的;
一般: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可行性基本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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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源配备计划 |
优:人员专业合理,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配备计划完善合理、科学可行的;
中:人员专业较合理,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配备较合理可行的;
一般:人员专业不合理,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配备较不合理可行的。 |
附件:
资格承诺函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在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外墙修缮项目采购活动中,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并非联合体参与磋商,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并非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自愿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就本项目所提交的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5.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
6.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须承诺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或之后的日期内),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没有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将依法参与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牟取不当利益。
10.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我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注:供应商必须按此格式要求承诺,不得对实质性内容作出修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供应商(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