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遴选食堂
食材采购配送供应商的公告
为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择优选取食堂食材采购配送供应商,具体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供应服务;
2.项目金额:以实际采购金额结算;
3.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主要配送禽类、肉类、水产食品、蔬果等,辅助供应副食调料、面点豆制品、熟食腊货、冻品等;
4.服务要求:所供的食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5.服务时间:供应商提供服务时间有效期为一年。
二、供应商资质、资格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报名要求
请有意应征上述项目供应商的商家,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将以下报名资料递交到连州市人民检察院408办公室,资料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与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复印件相同);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所拥有的行业资质和公司从业人员相关职称复印件;
4.公司简介(含公司成立时间、从业人员情况、营业面积、设施设备、业绩说明等),业绩请附相关佐证材料;
5.供应商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6.提供3张以上公司外部与内部相片以及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可彩色打印。
四、选取方式
1.各供应商要提供真实的报名资料,一经核实为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三年内不会接受其参加本院各项购买服务的报名;
2.报名资料经认真审核后,本院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讨论并择优选取。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63-3178685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