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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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检字〔2014〕8号
关于成立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本院各科(局)室:
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阮 阳(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徐 国 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欧阳雄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梁 贤 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李 明 朗(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纪检组长)
周 合 先(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黄记和、黄秋燕、廖少铭、陈为强、陈先荣、黄鉴芳、周艳云、方海、唐丽琼、周霓裳、吴秋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李明朗
副主任:周合先、唐丽琼
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综合组、宣传组等3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及主要任务如下:
(一)秘书组
组 长:唐丽琼
副组长:方 海
成 员:黄思思、罗少正、欧灿华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文书运转、会务、接待和后勤保障;组织策划各阶段的活动;管理教育实践活动网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组
组 长:李明朗
副组长:曾宝云
成 员:林智亮、谭丽敏、邵冬府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起草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意见、领导讲话、对照检查、汇报材料和总结等综合性文稿;收集、整理各组纸质、电子文档,负责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与市委派出的督导组沟通联络,为市委督导组在我院开展督导工作提供联络服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组
组 长:周合先
副组长:杜 思
成 员:冯文辉、潘文杰、蓝志坚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方案;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负责各级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收集、整理本院各类摄影报道、图片新闻、纸质、电子文档;编印、整理有关宣传学习资料、编印简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如有其他工作由办公室协调。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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