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检察院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10期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 签发人:李明朗
连州市院阮阳检察长带头参加学习讨论活动并畅谈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3月14日上午,连州市院办公室党支部召开集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会,阮阳检察长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身体力行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集中学习活动,并同其他同志一道畅谈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会由支部书记周合先同志主持。首先,周合先同志领学了《葛长伟书记在佛冈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黄裕团书记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新起点新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广东读本“为民篇”、“务实篇”等内容。随后,全体与会人员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围绕如何在检察工作中贯彻“为民务实清廉”、找准找实检察人员在“四风”方面的存在问题等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阮阳检察长在学习活动时指出,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更应该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将执法为民理念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在执法观念上“为民”,在执法方式上“便民”,在执法效果上“利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
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阮阳检察长就如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谈了四点认识:
一要增强群众观念,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基层检察院处在群众工作第一线,是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的中坚力量。检察干警是否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关乎检察工作能否健康发展,甚至影响检察事业的成败。因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检察干警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想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
二要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就是要把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体现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必须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严格执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人民群众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力量源泉,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强有力保障。
四要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和谐检民关系。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拓宽检务公开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建成“一站式”便民检务大厅,切实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撰稿:杜思 编辑:杜思 核稿:周合先 2014年3月18日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