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检察院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报
第11期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签发人:李明朗
连州市院党组中心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会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会现场
3月17日,连州市院党组中心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清远市委书记葛长伟在佛冈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及连州市委书记黄裕团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与会人员围绕各自在自学基础上的体会、感想和初步收获进行了交流,并对当前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环节展开了讨论。
该院阮阳检察长在学习会上指出,领导干部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因此,党组中心组成员要率先垂范,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上来,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握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紧密结合的关系,为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起示范带动作用。
会议结合中央文件、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和检察工作实际,对当前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意见:要学习好中央文件和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正确理解和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深刻内涵和根本目标;要严肃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把周五学习制度列入日常工作重要日程,要求全员参与分组学习,确保学习效果;要坚持“边学边改、立学立行”,从活动的第一环节就体现注重解决问题的要求,从一开始就让广大群众看到活动的成效,感受到作风的转变。
撰稿:杜思编辑:杜思核稿:周合先2014年3月19日发出